1、为保证印刷质量,广告稿件分辨率须在300dpi以上,稿件格式为.TIFF或.JPEG。
2、特别广告规格提示:头版1/4版广告规格仅可为8.5×24CM;
3、特殊要求广告:①如无特别指定,我报将在客户所投放的6-16、17-31版的范围内自行安排客户广告稿件所刊登的版面,如需在6-16、17-31版范围内指定版面(限1/4版以上规格广告),加收10%版面指定费;
②如需在指定的6-31版黑白版面刊登彩色广告,需在指定版面费基础上加收10%广告费;
③1/4版以上规格广告要求该版不安排其它广告,加收20%广告费。
4、异形广告单次广告规格必须在1/4版以上,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加收至少20%以上广告费;左、右辟栏广告加收15%广告费;上辟栏、中位广告加收40%广告费。
5、12版为我报图片版,原则上不予刊登广告。
6、广告刊登及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律法规规定。本报认为不适合刊登的广告和内容,有权做出删改或拒绝刊登。
7、广告款交付:广告确认刊登后,请在广告见报前四天交付广告款。未按期交款的广告,本报有权推延刊期或停刊。
8、广告稿件(不需本报设计)请于见报前三天送至本报广告部;未按时送交,本报将不保证原订刊期,后果由客户自负。本报也可为客户设计广告,请于广告见报前四天把广告原稿送至本报广告运营中心。
9、取消广告:广告因故取消,特殊版、指定版广告须在见报前四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报;6-31版广告须在见报前两天通知本报。超过规定期限通知,本报将扣取20%广告费作为排版补偿;见报前一天取消广告,本报按100%收取广告费。
10、标准印刷网线: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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